最近,韓娛圈稅務風波不斷!
2月中旬,全智賢被首爾國稅廳追繳2000多萬稅款(約合人民幣10萬元)。
全智賢方面表示此次追繳稅款是因為稅務師和國稅廳在費用處理方面存在差異導致的,并無重大稅務問題。
由于全智賢補繳的稅款金額不多,所以絕大多數(shù)人都接受這一說法。
繼全智賢之后,實力男演員樸熙順被國稅局追繳8億韓元稅款。
緊接著,百想視后李荷妮被國稅廳追繳6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018萬元),超越宋慧喬(2012年被追繳35億韓元)、權(quán)相佑(2020年被追繳10億韓元)、樸熙順(2025年被追繳8億韓元),直接刷新了塵封13年的藝人被追繳稅款紀錄。
李荷妮方面回應并非有意偷稅漏稅,已全額繳清稅務代理人和國稅局因觀念差異產(chǎn)生的追討稅款。
這還沒完,韓國警方還對李荷妮進行是否涉嫌偷稅漏稅和貪污瀆職調(diào)查。
不過,李荷妮的演藝事業(yè)并未受到多少影響,她仍正常出演綜藝,還堅持帶孕拍攝新劇《慢慢地強烈地》。
原以為李荷妮創(chuàng)下的韓國藝人遭追繳稅款紀錄很難被打破,沒想到一個月內(nèi)就被韓劇《現(xiàn)在撥打的電話》男主柳演錫給刷新了。
據(jù)韓媒報道,國稅廳對柳演錫計劃征收包括所得稅在內(nèi)的約70億韓元稅款,這一金額大大超過了李荷妮被追繳的稅金。
但是柳演錫并不接受這一結(jié)果,已經(jīng)申請征稅前適當調(diào)查,希望通過申辯程序把追討的稅金從70億韓元大幅減少至30億韓元。
柳演錫方面解釋稱這是因為對擁有法人事業(yè)者的藝人的收入在法人稅和所得稅中應該繳納哪個稅種的法律解釋差異,絕非故意逃稅漏稅。
據(jù)悉,柳演錫和李荷妮都成立了由自己擔任法人代表的演藝企業(yè)公司,并把出演費當作法人銷售額,國稅廳認為此舉存在納稅問題,因為法人稅最高稅率24%,而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45%,稅率差異很大,存在逃稅的可能性。
除了李荷妮和柳演錫外,李準基也遇到了類似問題。
李準基于2014年年初成立個人經(jīng)紀公司JG娛樂,并和Namoo娛樂簽訂專屬合約,然后Namoo娛樂把李準基個人片酬以支付JG娛樂片酬的形式結(jié)算,最后JG娛樂把收到的片酬當成法人銷售額,并繳納法人稅。
李準基也曾申請稅前適當審查,但國稅廳否認JG娛樂之前所繳納的法人稅,將片酬作為個人所得稅重新征收,并向他追討9億韓元稅款。
對此,李準基方面透露已全額繳納被追討稅款,并聲稱這是稅務代理人和國稅局對稅法解釋和適用的意見差異造成的,在學術界也有爭議。
李荷妮、柳演錫、李準基3位藝人的情況都差不多,看來首爾國稅廳這次是針對那些開設個人演藝公司的藝人追討稅金,不知接下來又會有哪位藝人中招?